刊登日期: | 2016/8/11 |
發文日期: | 2016/8/11 |
發文字號: | 府建管二字第1050073017號 |
主旨: | 貴建築師申請變更事務所住址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依據貴建築師105年08月04日建築師開業證書核(換)發及變更申請登記函辦理。 二、建築師暨事務所資料如下: (一)建築師姓名:陳信宏(身份證統一編號:S1221*****)。 (二)建築師證書字號:建證字第6058號。 (三)開業證書字號:雲縣建開證字第Q000023號。 (四)事務所名稱:信宏建築師事務所。 (五)事務所地址:雲林縣虎尾鎮公安里明正東路23號。 三、原事務所地址:雲林縣虎尾鎮德興里北平路24號;變更後事務所地址:雲林縣虎尾鎮公安里明正東路23號。 四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 五、本案僅就所附書面資料為之認定,資料若與事實不符,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 |
正本: | 信宏建築師事務所 |
副本: | 內政部營建署、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、社團法人雲林縣建築師公會、雲林縣政府行政處(請文書科刊登縣公報)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(建築管理科) |